林子健案警方調查7000小時 案件主管料花逾百萬資源  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15 19:06

最後更新: 2019/03/15 20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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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子健被裁定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。(張永康攝)

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涉嫌訛稱被人擄走,又稱遭毆打及以釘書機釘大腿。他今被裁定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,被判囚5個月,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劉詩慧在庭外表示,警方由拘捕林子健起計的1個月,共花了7,000小時工時,以時薪計算逾過百萬元的資源作調查,涉案的閉路電視片段長約1,500至1,800小時,而上述工時仍未計算警方後來擴大了調查範圍,翻看了旺角、油麻地、西貢一帶的其他閉路電視片段所花的時間。

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劉詩慧指調查不容易。(張永康攝)

劉又指,調查過程辛苦,一點也不容易,搜集閉路電視片段也有難度,除了其重案組小隊外,也有其他重案組小隊及機動部隊協助。被問到調查從何時開始轉變方向認為林子健虛報,劉則指追查閉路電視片段至登打士街H&M門口片段,見到疑似林子健的身影,更隨後看見該男子上了往西貢的小巴,便確定事實如林子健所說的版本不一樣,而其他片段亦拍到林戴帽及口罩,顯示被擄的事件並不存在。

獲准保釋候上訴的林子健在庭外指不服裁決,認為不公道,對裁決感失望和憤怒,會上訴到底。他稱,不同意裁判官的說法,「唔可以話個個人似我就等如係我」,更大喊「我冇講大話!」林子健母親在裁決後不禁落淚,對傳媒稱裁決太不公平及不公義,「我個仔由頭到尾都未講過一句大話」,指林子健所說的是千真萬確。她又指,是次正義得不到彰顯,更倒轉指其兒子自作自受,令她很心痛。